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我是行銷地才


我在電子商務圈打滾十年了,從一開始嫩咖到現在可以提出一個完整的企劃案,我必須跟各位創業人承認,我最起碼有百分之三十的行銷案,是沒有迴響度的。

行銷的手法百轉千迴,就跟魔術一樣,如果永遠都是變出兔子,就沒有觀眾會願意買票觀賞,每個沒有成功的經驗對我來說都是寶貴的,因為那表示這個手法已經不符合現在市場需求,將來我就會避免掉。

那百分之七十的行銷擁有觀眾熱情迴響,也不表示我能永遠靠這幾招闖蕩商海,一個企業如果要走得長遠,就必須跟著時代改變,原地踏步是讓一間公司毀滅的開始。

我相信這世界上一定有對行銷敏銳度比較高的奇才,思緒轉得比別人快,但我更相信行銷人才最可貴的除了腦袋還有他們自身的經驗,想法是一回事,市場接受度又是另一回事。

我這十年永遠遵循一件事,觀眾沒有義務因為一個出色的行銷案就必須付出一輩子的時間支持我,唯有不斷提供新的感官刺激才能時時的提醒觀眾我還在這裡,既然我不是天才,一旦這個行銷案沒中,那就要趕快再推成出新。

時時檢討自己,但絕不氣餒,因為我知道商場是很無情的,在一秒鐘的沮喪時間,足以讓一百間企業超前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